场地调查及土壤修复
关于《原江苏康博生科兽药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公示
【更新日期】:2022-06-15     
一、基本情况 原江苏康博生科兽药有限公司地块位于邳州市南京路东侧、邳新路北侧,地块占地面积约为26577.37平方米,约39.87亩。该地块历史为工业用地,2010年企业开始兴建厂房,2020年开始拆除,后处于闲置状态。 根据《邳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,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(R21)、商住混合用地(RB)、文化设施用地(A2)、城市道路用地(S1)和公园绿地中的游园(G14)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:“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” 二、调查结论 根据目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,原江苏康博生科兽药有限公司地块土壤、底泥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及河北省地方标准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13/T5216-2020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,地下水样品中各检出污染物浓度均低于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中的IV类标准、选取的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》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》(HJ 25.3-2019)中公式计算出的值,地表水样品各检出污染物浓度均低于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中的IV类标准。 因此,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可用于居住用地开发利用,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。 三、建议 (1)加强对未受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管,在该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,保护场地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,杜绝出现废水、固废等倾倒现象,保持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。 (2)后续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,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。 委托单位:邳州市运河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: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:田工-18752731172